-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出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中獎名單公佈並通知中獎人後,將於隔日掛號寄出中獎通知單(包含中獎通知單、簽收單、同意轉讓書、機票行程說明),請中獎人本人親閱填寫,2009/9/10前將簽收單(若有轉讓事宜請一併填寫同意轉讓書)+身分證影本資料傳真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FAX:(02)2535-2147 黃小姐
ADD:103 北市環河北路二段289號2樓
『曠世奇派百人團樂翻薄荷島』活動組
若未如期回傳、寄回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中獎人不得異議。另如因資料不全、有誤或造假而導致郵件冒領、退回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 機會中獎者依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1元(含)以上者,本國人及外籍人士(住滿183天者,隨附出入境證明資料)需先代扣繳10﹪稅款;外籍人士(未住滿183天者,隨附出入境證明資料)不限中獎金額一律代扣繳 20﹪稅款。如果中獎人不願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中獎人須於回傳簽收單時同步回傳匯款證明,或親自主辦單位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主辦單位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申報,中獎人將於次年二月收到該活動獎項之扣繳憑單。
- 中獎人需提供身分證影印本及同意支付稅金。
- 中獎人未滿18歲,需有監護人同行,未滿20歲需取得監護人之同意書。但監護人同行之相關費用由該監護人自行負擔。
- 獎項為『菲律賓宿霧薄荷島五天四夜』,恕不得兌換其他行程及折抵現金。相關規定依航空公司及旅行社兌換卷規定為準。
- 本活動所提供獎項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無法出團,得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同值獎項,得獎人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範均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
- 以上活動辦法本活動主辦單位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最終解釋權,並具有修改、增減的權利;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本活動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本活動辦法若有包含以上敘述之任何異動,將於本公司官方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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